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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辦法 第5條

軍事單位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時,應填具出國報告申請書,載明出國、返國時間、國別、事由及計畫行程有關事項,並檢附相關文件或資料。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國防部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辦法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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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