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國際標準環境管理系統實施辦法
› 第6條
國際標準環境管理系統實施辦法 第6條
取得認可登錄之廠商,其認可登錄證明書所載事項如有變更,應檢附相關 文件,向商檢局申請換發新證明書。 商檢局對前項申請變更之事項,必要時得依
第四條
之規定項目實施評鑑。 認可登錄證明書如有滅失或遺失時得申請補發。 經商檢局註銷認可登錄之廠商,其認可登錄證明書,自核定註銷之次日起 十五日內向商檢局繳銷之。逾期不繳銷者,商檢局應公告註銷之。 未依本辦法規定取得認可登錄證明書或使用認可登錄標誌,而逕行冒用或 偽造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國際標準環境管理系統實施辦法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