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土石採取探礦採礦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 第13條

土石採取探礦採礦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13條

土石採取 (含堆積土石) 場、礦場應於周界之適當位置規劃設置緩衝帶, 以減輕環境衝擊。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土石採取探礦採礦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