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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所屬駐外各機構電報費審查辦法 第8條

電務處於月底審核後,在電務工作月報上分別註明為專費電或公費電,並 將該月報表二份連同專費電單據轉送外交部會計處辦理報銷手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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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