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外國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條例 › 第20條

外國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條例 第20條

外國人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得應中醫師考試之檢覈: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中醫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相當中 華民國之中醫專科以上學校,修習中醫學,並經實習成績優良,得有 畢業證書者。 二、領有外國政府相等之中醫師執業證書,經考選部認可者。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外國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條例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