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 › 第10條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應撤銷或廢止其許可: 一、有第四條各款規定情形之一。 二、其他不符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