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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
› 第1條
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天然氣事業法
第十七條
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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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天然氣事業災害及緊急事故通報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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