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 第29條

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9條

申請太平洋黑鮪輸銷國外者,應填具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七),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輸銷國外太平洋黑鮪漁獲證明書(以下簡稱外銷黑鮪證明書,格式如附件八): 一、可追溯至漁業人買賣流程紀錄之內銷黑鮪證明書及相關交易證明資料。但申請人為捕撈該批太平洋黑鮪之漁業人者,免附。 二、資料完整打印之外銷黑鮪證明書。 三、為定置漁業捕獲者,應檢附捕獲漁獲之定置漁業權漁業證照影本。
AI 白話解釋
← 第28條看 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全文第3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