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 第31條

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31條

失業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後,得推介至用人單位進行職場學習及再適應。
AI 白話解釋
← 第30條看 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全文第3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