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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 第7條

長期照顧機構式服務之審核及補助基準如下: 一、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之重度失能老人,全額補助。 二、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之中度失能老人,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家庭支持情形,確有進住必要者,得專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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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