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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電臺架設許可證或電臺執照遺失或毀損不堪用者,應即登報聲明作廢,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補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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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