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 第7條

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電臺設置天線鐵塔高度不得違反飛航安全標準及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週禁止、限制建築辦法之規定。 天線鐵塔之標誌及障礙燈應符合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規範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學校實習無線廣播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