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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 第7條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第 一 章 總則
本條例
第七條
所定請求權可行使之日,為教職員之退休生效日、死亡日或資遣生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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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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