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 第20條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第20條

學校法人及學校之稽核人員或委任會計師執行稽核業務時,得請學校法人及學校相關業務承辦單位或人員,提供相關帳冊、憑證、文件及其他稽核所需之資料。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