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 第20條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申請設置使用技術實驗研發電信網路並有申請使用無線電頻率者,用戶人數最多以一百人為限。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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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