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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第 一 章 總則
管理者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其他資料之蒐集及利用,應明確告知用戶目的及範圍。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7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44條管理者應就所提供之服務,依主管機關核准之設置計畫訂定用戶使用規章,於公告後實施;變更時亦同。…

「總則」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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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