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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 第7條

主管機關受理申請後,認申請文件或資料有欠缺而得予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於三個月內補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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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