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 第8條

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8條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存貨及預付款項等其他將於一年內處分之資產項目。 非流動資產,包括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等非屬流動資產之資產項目。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