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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辦法 第5條

前二條之獎勵項目及方式,本會得逐年訂定計畫實施之。 前項計畫內容應包含申請期間、申請資料、獎勵項目、方式與模式、獎勵對象、審查程序、經費核撥及核銷等相關作業程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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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