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家事事件法 › 第123條

家事事件法 第123條

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於法院為未成年人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事件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22條看 家事事件法 全文第1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