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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 第18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寬籌家庭教育經費,並於教育經費預算內編列專款,積極推展家庭教育。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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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