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 › 第15條

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 第15條

專用電信處理之通信,他人不得盜接、盜錄、或以其他非法之方法侵犯其秘密。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