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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細則施行日期,由考試院定之。 本細則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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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