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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16條

少年輔育院得用雇員十六人至三十六人,分別擔任戒護、紀錄或繕寫等工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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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