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 第1條

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安置就養之榮民,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者,其就養…第3條就養榮民申請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須出生地為大陸地區,並經安置輔導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以下簡稱…第4條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須於出境前向安置之榮家申請辦理,並依規定辦理有關出境事宜。就養榮…第5條就養榮民申請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申請表。二、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第6條榮家受理就養榮民申請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案件,應於查證審核無誤後,即予核定;並通知申請人,及副…第7條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得享有之就養給付如下:一、零用金。二、主副食代金。三、服裝費。四…第8條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後,有關就養給付發給查詢事項,由原安置之榮家答復之。第9條就養給付由原安置榮家依下列方式發給:一、初次發給:於出境日之次月一日,發給至次季末日止。二、…第10條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前,應留置全部手指紋印模檔案卡,以為就養給付後續發給之依據。榮家應…第11條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之就養榮民,其安養之家籍,仍由原安置之榮家予以保留。第12條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後死亡者,其埋葬費由其親屬檢具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第13條就養榮民經核准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而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停止發給其就養給付。…第14條本辦法施行前經許可赴大陸地區定居之就養榮民,其就養給付之發給,準用第七條至第十二條規定辦理。第15條本辦法所規定之表、書、卡與申請長期居住及就養給付之作業要點,由輔導會另定之。第16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