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 › 第8條

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 第8條

前條申請,應依下列規定繳交費用: 一、檢定費用: (一)登山嚮導:學科測驗,新臺幣一千元;術科測驗,三千元。 (二)溯溪嚮導:學科測驗,新臺幣一千元;術科測驗,五千元。 (三)攀岩嚮導:學科測驗,新臺幣一千元;術科測驗,五千元。 (四)雪攀嚮導:學科測驗,新臺幣一千元;術科測驗,一萬元。 二、證書費用:初發或展延者,每件新臺幣三百元;補發或換發者,每件五百元。 辦理山域嚮導資格檢定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其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如下: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五百萬元。 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三千萬元。 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四、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六千四百萬元。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