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工廠法 › 第58條

工廠法 第58條

第 十一 章 學徒
學徒之習藝時間,準用本法第三章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學徒」的其他條文

第56條工廠收用學徒,須與學徒或其法定代理人訂立契約,共備三份,分存雙方當事人,並送主管機關備案,其…第57條未滿十三歲之男女,不得為學徒。但於本法施行前已入工廠為學徒者,不在此限。第59條學徒除見習外,不得從事本法第七條所列各種工作。第60條學徒對於工廠之職業傳授人,有服從忠實勤勉之義務。第61條學徒於習藝期間之膳、宿、醫藥費均由工廠負擔之,並應酌給相當之津貼。前項津貼,由主管機關酌量各…第62條學徒於習藝期間內,除有不得已事故外,不得中途離廠;如未得工廠同意而離廠者,學徒或其法定代理人…第63條工廠所招學徒人數,不得超過普通工人三分之一。第64條工廠所收學徒人數過多,對於學徒之傳授無充分機會時,主管機關得令其減少學徒之一部,並限定其以後…第65條工廠對於學徒在其學習期內,須使職業傳授人盡力傳授學徒契約所定職業上之技術。第66條除第三十一條所列各款外,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工廠得終止契約:一、學徒反抗正當之教導者。二、學徒…第67條除第三十三條所列各款外,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學徒或其法定代理人得終止契約:一、工廠不能履行其契…
← 第57條看 工廠法 全文第5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