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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 第16條

會務工作人員出差,日期應予確切登記,銷差時並應提出書面工作報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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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