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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團體法 第41條

工業同業公會興辦之事業停止後,其所屬事業之財產,應依法清算;其清算人由會員大會選任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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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