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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條例 第20條

水圳、堤堰及其他有關建築物,與市區道路發生互相依賴作用時,由各該主管機關就效用大小會商,劃交效用較大方面管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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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