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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銷售糧食抽查及檢驗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執行市場銷售糧食抽查或檢驗時,於販賣場所以隨機價購取樣。但主管機關基於特定查驗目的,得不受隨機取樣之限制。 主管機關執行糧食標示檢查,於現場完成蒐證者,得免取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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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