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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電視節目中繼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廣播電視業者間使用轉播車作現場轉播時,應自行協調使用頻率,以避免相互干擾。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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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