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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法 第87條

第 八 章 律師之懲戒 › 第 二 節 審議程序
律師懲戒委員會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並得囑託地方法院或其他機關調查之。有詢問被付懲戒律師之必要時,得通知其到會,並作成筆錄。 前項職權調查證據,委員長得指派委員一人至三人為之。 第一項規定之受託法院或機關應將調查情形以書面答復,並應附具調查筆錄及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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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程序」的其他條文

第85條律師懲戒委員會受理懲戒事件,應將移送理由書繕本送達被付懲戒律師。被付懲戒律師應於收受後二十日…第86條同一事件,在刑事偵查或審判中,不停止懲戒程序。但懲戒處分應以犯罪是否成立為斷,律師懲戒委員會…第88條律師懲戒委員會所為詢問及調查,均不公開。但被付懲戒律師聲請公開並經許可者,不在此限。前項規定…第89條律師懲戒委員會應於受理懲戒事件後三個月內完成審議,必要時得延長至六個月。律師懲戒委員會開會審…第90條被付懲戒律師有第七十三條情事之一者,應為懲戒處分之決議;其證據不足或無第七十三條情事者,應為…第91條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決議:一、同一行為,已受律師懲戒委員會之懲戒處分確定。二…第92條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議:一、移付懲戒之程序違背規定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第93條律師懲戒委員會之審議會議,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但委員有第八十一條應迴避之事…第94條律師懲戒委員會之審議,應作成決議書,記載下列事項:一、被付懲戒律師之姓名、性別、年齡及所屬地…第95條律師懲戒委員會應將決議書正本,送達移送懲戒之機關、團體及被付懲戒律師。第96條律師懲戒審議程序,除本章另有規定外,關於送達、期日、期間、通譯及筆錄製作,準用行政訴訟法之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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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