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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備軍人會組織通則 第14條

中央後備軍人指導委員會於每年年度開始前,依本通則第三條所定,並斟 酌後備軍人實況,製訂後備軍人會年度工作大綱,經國防部核定頒布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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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