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志願役軍人家屬就醫優待辦法 › 第5條

志願役軍人家屬就醫優待辦法 第5條

軍眷就醫公立各級醫院 (所) 得按左列予以優待: 一、掛號費免繳。 二、藥品照成本收費。 三、處理手術等費繳半數。 四、住院保證金照章計收。 五、如住院治療住三等病房者,得免收住房費,如三等病房無空位,而自 願改住二等病房者,其超出三等病房之費用,由患者自行負擔,膳食費不 分病房等級,一律照章收費。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志願役軍人家屬就醫優待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