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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5條

實驗室,有操作動物實驗者,為動物生物安全實驗室;其餘為生物安全實驗室。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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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