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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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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6條
生物安全實驗室,依其操作規範、屏障與安全設備及設施,分為四等級(Biosafety level);其等級及操作之感染性生物材料如下: 一、第一等級(BSL-1):通常不影響人體健康者。 二、第二等級(BSL-2):影響人體健康,且通常有預防或治療方法者。 三、第三等級(BSL-3):嚴重影響人體健康或可能致死,且可能有預防或治療方法者。 四、第四等級(BSL-4):嚴重影響人體健康或可能致死,且通常無預防及治療方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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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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