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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法 第5條

宣告戒嚴之地域,應時機之必要,得變更之。 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之規定,於戒嚴地域之變更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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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