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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禁制品條例 第12條

在經常轉運供給敵國貨物之中立港卸貨者,視為運赴禁運區域或禁運對象之行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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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