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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第14條

採購人員操守堅正或致力提升採購效能著有貢獻者,其主管得列舉事實,陳報獎勵。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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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