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 第8條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8條

本委員會或工作小組辦理評選,其於通知廠商說明、減價、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時,應個別洽廠商為之,並予保密。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