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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第4條

國家講座主持人每年核准名額,以十三名為限,依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所定類科分配名額,除人文及藝術、社會科學類科各分配二名外,其餘三類科各分配三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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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