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 第7條
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第7條
國家講座除由推薦學校配合提供該講座主持人所需之資源外,本部每年獎助新臺幣二百萬元,按年度撥給;其獎助金額分配如下: 一、講座主持人個人獎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二、教學研究經費:扣除講座主持人個人獎金後金額,包括延聘助理、業務費、旅運費等。 獲選為國家講座主持人者,不得重複領取其他政府機關(構)公務預算所提供之獎金。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條
看 教育部設置國家講座辦法 全文
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