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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處務規程 第11條

數位國際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數位發展之國際參與、交流及合作。 二、公民科技研發與環境之規劃建構、國際合作、協調及推動。 三、分散式數位服務政策與環境之規劃建構、國際合作、協調及推動。 四、跨境新興數位服務發展之規劃建構、國際合作、協調及推動。 五、淨零數位政策與環境之規劃建構、國際合作、協調及推動。 六、其他有關數位國際推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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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