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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處務規程 第12條

資料創新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資料創新政策、資源與環境整備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二、非政府及民間組織數據能力培力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三、政府資料治理政策與計畫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四、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五、國內數據公益資料生態與品質管理制度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六、政府資料開放與再利用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七、其他有關資料創新推動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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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