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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7條

業者應訂定下列整體持續改善機制: 一、安全維護計畫未落實執行時應採取矯正預防措施。 二、參酌安全維護計畫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業務調整及法令變化等因素,定期檢視或修正。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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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