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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 第19條

申請人繳交之評估報告,經檢視符合規定並經審查合格後,中央主管機關應核發核准登記文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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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