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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鎮開發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開發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撥用公有土地,應先行告知公有土地主管及管理機關,免徵求其同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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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