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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選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辦法及第三審律師之酬金支給標準 第3條

最高法院得參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各地區律師公會推薦之律 師名單選任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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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