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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 第16條

再鑑定補考之免試規定如下: 一、筆試測驗不及格而運轉操作測驗及格者,補考時運轉操作測驗得免試。 二、運轉操作測驗僅有一科目不及格而筆試測驗及格者,補考時運轉操作測驗及格科目及筆試測驗得免試。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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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